[2020]年度课题-6 “保险产品+养老服务”的内在逻辑、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研究

课题编号:ISCKT2020-N-1-06 课题单位:太平洋保险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课题成员:魏琳 葛清 贾怡 吴国栋 焦巍巍 吴兰岚 常静文 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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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之快、规模之大,世界前所未有,面对“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倒三角”式家庭结构、“带病生存期长”、“独居老人占比高”等复杂的老龄化特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成为新时代重大的国家战略。保险业与养老产业天然契合,共同关注人类的健康长寿。国家近年来密集发布鼓励险资投资开发养老产业的政策法规,希望通过推动保险机构等各类社会资本的加入来增加市场主体的多样性,促进保险产业与养老产业的融合,从而开发出中国式“保险+养老”解决方案,助推老龄化社会的平稳过渡,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产品端来看,应对养老问题的保险需求一方面是老后生活费用的给付需求,另一方面是由于身体机能的衰退所产生的医疗照护费用的支付需求。从产品的属性来看,生活费用补充的需求所对应的保险解决方案为年金险、风险保障型寿险等产品;医疗照护需求所对应的解决方案为医疗保险、护理保险等产品。随着我国老龄人群的逐渐扩大,仅靠第一支柱提供养老保障愈显乏力,购买加载了优质养老服务与健康服务的保险产品将成为防老、养老的必要配置。结合海外经验,未来保险产品在研发方面将以“商业养老保险+养老服务”、“健康险+健康管理服务、居家护理服务”两大方向展开,具体将以保险支付服务、服务促成产品销售的形式推进。

从介入方式来看,国内险资进入养老服务业的领域主要为,养老社区和居家养老板块。险资结合自身在负债端资金属性与资产端配置需求,大多都在高端养老社区方面进行布局。上门居家护理服务则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收购市场上布网点覆盖全面,业务能力具备优势的企业。从经营模式来看,险资主要通过买保险送服务的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给予满足条件的保险客户入住养老社区的资格、优先入住的权限和部分折扣优惠的形式来实现保险产品与养老社区服务的联动。从盈利模式来看,居家养老支付端主体确定,主要来自于社会保障资金(长护险、医保),市场化程度较低。养老社区盈利模式确定,“保单+养老社区”整体可实现净盈利。据测算,养老社区单体项目基本回报在3%以上,通过“精耕细作”或可进一步提升至4%左右的水平,而考虑养老社区为保险主业带来的新业务价值,保险资金的综合投资回报完全可以覆盖资金成本。

保险业与养老产业虽天然地具备交融发展的契合性,但在融合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挑战和问题。受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要求,只租不售的模式使养老社区等重资产业态回报周期长,对投入资金的久期要求较高。而保单与服务相结合方式又尚处于相互磨合的初级阶段,深度层次的产服匹配模式仍有待进一步探索。针对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瓶颈,我们建议:一是可采用轻重并举的投资策略,合理资产配置;二是结合企业自身优势,走差异化路线;三是要对养老板块投资收益从合并口径算大账,综合考虑项目运营、土地升值、NBEV等三方面综合收益。

关键词

保险,养老,介入方式,经营方式,盈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