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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 纾困民企取得积极成效

  近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开展专项产品业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积极进行项目筛选,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有更多的专项产品陆续实现投资落地。

  已落地的专项产品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其自身能力,进行风险和价值判断,自主设计产品结构,选择投资标的。专项产品投资品种既有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也有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专项产品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实现风险的有效隔离。其中,国寿资产专项产品通过结构化分级设计,引入大股东作为专项产品的劣后级投资者,进一步确保参与的保险资金安全性。

  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更好地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提振市场信心,有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有利于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除专项产品外,银保监会还指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拓展支持民企的渠道和方式,与专项产品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如国寿资产近期发行投向民企债务融资工具的组合类产品,为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民企提供融资。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方式,对接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上市公司项目。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进专项产品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在保持政策稳健性的前提下,研究拓展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方式,加大专项产品落地力度。同时,引导保险机构通过多样化手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